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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宇刘胜利

资产证券化是成熟资本市场最重要的融资工具之一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 作为充分利用库存资产的手段和工具,利用资产证券化促进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变革,拓宽债市的广度和深度具有积极的作用。 年资产证券化重启以来,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进入了高速发展期。

“宣宇、刘胜利:我国快速发展资产证券化的五点建议”

但是,目前各相关基本制度和投资者的适当性教育等尚不健全,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快速发展面临着产品风险、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 因为充分借鉴成熟市场资产证券化的经验,对于更好地推动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快速发展,服务中国经济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宣宇、刘胜利:我国快速发展资产证券化的五点建议”

通过对成熟市场资产证券化快速发展经验和监管实践的研究,结合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以下五点启示和建议。

首先要明确地位,纠正资产证券化工具最优先解决不良资产的观点。 处于结构转型期的中国经济在一定时期存在持续的下行压力,银行和部分公司面临不良资产的压力增加,存在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解决不良资产的压力和动机。 我国资产证券化自2005年4月开始试点至今还不到10年,还处于资产证券化的初期阶段,特别是要保证基础资产的高质量性,防止风险的无序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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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快速发展,美国于1968年通过了《住房和城市快速发展法案》,并为了解决储蓄贷款协会在金融脱媒中面临的流动性风险,美国住房和城市快速发展部创造了第一个居民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mbs ) 资产证券化初期,住房是高质量的基础资产,但随后以次级贷款为目标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大量出现,最终衍生产品进一步创立。 根据国际经验,在资产证券化快速发展初期,必须特别重视证券化基础资产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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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的本质是充分利用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创新整合现金流而产生的,不能成为处理不良资产的手段。 因此,在推进资产证券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基础资产的选择必须合理审慎,特别是在快速发展初期,要尽量选择与宏观经济相关性小、还款来源有保证、现金流稳定的资产 对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要始终保持审慎态度,允许贷款机构对部分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必须严格要求投资者进行适当的教育,以严格进行新闻发布,同时更有效地限定风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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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充分适应实体经济的需要,缓解中小微型公司的融资难。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是我国实体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的紧迫问题。 2000年以来,德国中小企业银行开始联合德国各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为应对全球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便利。 应该充分借鉴德国利用资产证券化服务向中小企业融资的方法,逐步发挥资产证券化流动性创造功能。 从某种程度上说,利用资产证券化服务向中小企业融资是困难的,是未来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方向,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直接融资比例提高的重要行业,也是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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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在贷款资产证券化方面,允许贷款机构将部分中小企业贷款、涉农贷款等高风险资产纳入资产池范围,以提高银行流动性,这大大提高了贷款机构与中小企业开展涉农贷款的积极性,国家通过提供信用增级和担保, 另一方面,在证券公司特别资产证券化方面,应完全利用潜在的特点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对成熟的证券化资产类型,简化审批,减少交易环节的隐形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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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完善法律体系,尽快制定资产证券化专项法。 欧美资产证券化的实践表明,资产证券化避免了资本充足率限制和分散转移信贷风险的特殊特征,在市场竞争和产品创新的推动下,可证券化的资产迅速扩大。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spv、破产隔离、真实出售、信用评级、增信体系、新闻公开、税收等各个环节还没有完善的配套规定,无法完全满足资产证券化未来的快速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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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作为高级风险管理技术的金融工具,极大地改变了风险监测和管理模式。 国际金融危机凸显了稳步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比较有效地监管风险的重要性。 与巴塞尔协议iii曝光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资本不足、忽视系统性风险、新闻披露不足、缺乏对顺周期效应和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等关键问题相比,巴塞尔协议iii通过最低资本要求、监管者监督检查和市场规律三个“支柱”等一系列新标准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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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借鉴成熟市场的经验(美国在协定iii下围绕“去杠杆”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结合中国的实际(特别是金融市场依然存在“刚性兑换”心理,广大投资者尚不成熟、不合理的实际),结合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法律和 提高诚信,增强评级公共说服力,规范运营流程,为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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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对资产证券化的协调。 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有三种:银监会批准资质,中国人民银行主管颁发的信贷资产证券化;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主要是以特别资产管理计划为spv的证券公司特别资产证券化;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资产支持票据( abn )。 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和交易市场分割的现状,导致了同一信托体制下资产证券化监管规则缺乏统一性的问题,其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是混业金融新框架下的监管协调。 目前,由于分工监管体制,市场还很难完全统一。 作为过渡方案之一,各主管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协调,提高整体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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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认识到资产证券化是一把“双刃剑”。 从国际经验来看,经济金融危机导致了公司资金困难、流动性不足、银行不良资产的暴露。 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证券化产品所具有的风险隔离和信贷增强优势受到广泛重视,结合政府的积极态度,客观上推动了资产证券化的迅速发展。 另一方面,对于由于严重脱离实体经济,过度的资产证券化而发生的经济金融危机,没有必要进行说明。 从长远来看,只要中国经济转型还没有成功,经济下行压力总是存在的,结构调整促进转型的困难性和长时间性决定了经济“下行压力”的长时间性。 要充分认识资产证券化的两面性,加强监管,避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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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要重视人才培养和技术的快速发展。 资产证券化本身是对人才、金融技术要求较高的尖端金融工程技术。 在未来资产证券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必须充分重视人才培养,逐步发挥后发特点推动资产证券化技术快速发展。 拥有雄厚的人才和技术储备,将迎来中国资产证券化迅速发展的大时代。

“宣宇、刘胜利:我国快速发展资产证券化的五点建议”

(作者宣宇是财达证券资深宏观解体师,刘胜利是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 )。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宣宇、刘胜利:我国快速发展资产证券化的五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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