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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调查,目前我国银行信用卡客户数据流失现象十分严重,完善姓名、电话、地址、事务所、开户银行等隐私的信用卡开户数据在网上变相公开销售。

按理说,信用卡的事关系到数亿公民财产的安全,银行不可以当做孩子的玩物。 需要严格的保密机制。 另外,《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管办法》也明确禁止,商业银行未经客户许可,不得将客户相关情况用于本职工作信用卡业务以外的用途。 另外,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网络新闻保护的政策决定》规定,网络服务者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新闻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销售、非法提供给他人 但现实情况是,各项法规都变成了“一纸空文”,大量的客户新闻被泄露,形成了信用卡新闻交易的“黑色”产业优势链。 特别令人瞠目的是,一名罪犯将信用卡“按地区定制,先试后付款”。 另外,根据个人新闻的“质量”,价格分为“三六九等”,每条2到5元不等。

“信用卡新闻安全不能放任自流”

拆解显示,信用卡新闻泄露的原因有四个,一是监管部门对银行制定的信用卡保密条款没有统一规定,保密规定为“五花八门”,无法具体执行。 二是商业银行内控不完善,处罚不充分,“内鬼”猖獗。 三是银行在承担泄密责任中处于强势地位,客户在与维权相关时处于弱势地位。 例如,如果客户主张权利,自己需要负责举证。 但是,关于新闻是如何泄露、泄露给谁、造成了什么样的损失,这一系列举证的课题是个人难以完成的。 四是银行信用卡保密条款复印件模糊,保险、超市、网站等合作方“分享个人新闻”等文字被放在合同不显眼的位置。 银行故意开免责“擦边球”,允许顾客在不知不觉中转卖自己的消息,如果泄露消息时,想要追究责任,这些免责条款反而会成为阻碍。

“信用卡新闻安全不能放任自流”

信用卡新闻流失的社会危害很大:一是容易诱发金融犯罪,信誉卡新闻犯罪日益增加。 特别是在漏洞百出的理财平台上,注册会员只能通过持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卡号等新闻提取资金,给信用卡持卡人造成资金损失。 二是影响银行的社会形象和声誉,提高人们对信用卡安全的担忧,影响银行的业务扩张。

“信用卡新闻安全不能放任自流”

监管部门不能再忽视银行卡的新闻安全问题了。 必须马上举起“剑”,斩断信用卡非法交易的“黑色好处链”,确保信用卡持卡人的资金安全。 一是堵塞泄露的源头,商业银行应当制定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泄露或者故意买卖银行卡新闻的银行工作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此外还应当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罚责任。 二是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公司、合作机构等新闻流失来源的处罚,督促商业银行加强对合作机构的审查。 另外,对加强隐私保护,泄露银行客户个人新闻的单位,调查结束后,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还将一律取消高管任职资格。 三、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发现通过互联网暗中进行个人新闻买卖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严厉调查和打击。 四、加快个人新闻安全保护立法进程,尽快推进个人新闻保护法立法,确定市民个人新闻保护责任,用法治堵塞银行信用卡新闻泄露的漏洞。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信用卡新闻安全不能放任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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