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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批准法规,规范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股权众包活动,更加便利公司100万美元以下的较小额募捐,免除了初创企业200万美元以下的募捐高额。

sec批准的众包新规则有两大亮点。 一是公司允许小投资者进行最高100万美元的股票众包。 在保护小投资者和为小公司创造融资便利之间取得平衡。

根据sec的规定,美国企业可以在12个月内通过互联网提供10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贷款。 如果投资者的年收入或个人资产净值低于10万美元,12个月内的最高公开股票投资额为2000美元;如果投资者的年收入和资本金至少为10万美元,12个月的最高公开股票投资额为10万美元。

“余丰慧:美国放宽股权众筹监管值得借鉴”

该规定在防范10万美元以下年收入者过度投资股票的风险的同时,大胆放开10万美元以上投资者的投资限制,使其风险承受能力与其收入相匹配,特别是对低收入者放开投资股票众包项目的限制,对资金筹集者和投资者来说是有好处的

“余丰慧:美国放宽股权众筹监管值得借鉴”

亮点之二是,初创企业募集规模不足200万美元,则无需提交正式的鉴定文件,不会给中小企业造成过高的价格。

这不是降低门槛的问题,而是彻底取缔所有门槛的问题。 该初创企业节约了价值成本,节约了费用价格,消除了与监管部门的交易价格等,提高了投资效率。 这对股票众包公司来说是真正的利益。

这项规定被誉为美国业界真正最大的进步。 第一次利用股票公开募集资金的公司不需要为了正式的审计而准备财务记录。 对业界来说,出乎意料的是,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这种豁免的含蓄之处。 这是建设性的变化。

美国sec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 不要轻易设置注册资本、投资者准入等门槛,持续开放市场,便于中小企业融资,善于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大空之间的方法。

这可能是美国金融业最发达,成为全球金融投资集聚地的秘诀。 也就是说,建立了最便捷高效的融资投资环境思维,以此来开放市场、开放经济、为公司投资者提供市场化,从而实施金融监管。 实行事后监管,将风险防范责任交给监管部门做好防范工作,是“一律”提前设置门槛,绝不外传所有市场主体的拥有,让自己监管有空,风险责任推给公司和投资者,最终遏止创新,关闭市场,走出困境。

“余丰慧:美国放宽股权众筹监管值得借鉴”

美国sec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进一步放开股权众包融资公司和投资者门槛的方法值得借鉴。 笔者的观点是,可以移动美国sec对股票公开监管的最新法规。

笔者认为,央行等10个部门已经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必须更加完善,借鉴美国对互联网股权众包融资新规的思考,保持开放的心态,降低门槛,降低门槛

其中,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包融资、非银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等监管方法,在起草过程中、已起草征求意见或征求意见的,是美国sec对股权众包的监管方法。

撰改的宗旨是鼓励创新,降低门槛,便利公司和投资者,处理中小微型公司融资难融资难高额的想法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 坚决维护守旧和落后,防止压迫创新和探索思维祸及网络金融监管政策的制定。

当然,对于众包融资模式行业来说,深入理解众包融资的含义,进行真正的众包融资,并不是扭曲众包融资的本质含义,从而营造金融风险,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作为投资者,需要注意众包融资的风险点,特别是股权众包融资权益性融资的风险。 遵循众包融资“众”一词的本质,采取小额投资方法是众包的本意,也是风险防范的核心。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余丰慧:美国放宽股权众筹监管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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