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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开伟

1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强对农村金融的税收支持,支持“三农”改革快速发展。 这是中央政府打出财政金融“团结拳”的重要一环,有利于财政政策配合金融政策共同发力,加大税收优惠力度,调动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积极性,反哺金融资源“下沉”、“三农”

“涉农金融机构不能躺在优惠政策上乐不思蜀”

2009年实施的涉农财税优惠政策,对动员农村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意义。 截至年6月底,支农再贷款余额1842亿元,为农村各项经济建设获得了重要资金来源。 但是,农业相关贷款由于金额小、不适合批量操作,具有客户分布区域广、经营价格大、融资客户对金融知识的了解普遍偏低、业务营销难度大、农业相关贷款风险高等特点,并且保险业的农业相关产业保险

“涉农金融机构不能躺在优惠政策上乐不思蜀”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延长了支农贷款的税收优惠政策期限,提高了贷款优惠额。 对涉农金融机构来说,虽说是重大利好因素,但涉农金融机构在税收优惠政策上不能躺在“乐不思蜀”,只打自己的小算盘,不愿进取。 不能将税收优惠政策视为规避自身贷款风险的“护身符”。 要把税收优惠政策转化为支撑“三农”的新动力,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扩大支农融资投入,使税收优惠政策的阳光真正“闪耀”,不辜负中央政府的深厚信任,也不损害社会民众的信任。

“涉农金融机构不能躺在优惠政策上乐不思蜀”

目前,涉农金融机构应从四个方面抓紧采取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打破固有观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消除害怕“农贷风险”的心理,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把支农视为重要的金融使命,尽快调整贷款经营思路,不要出现轻视农户贷款的倾向。 二是加大农户贷款调查研究力度,把握辖区内“三农”贷款诉求情况,根据农户各自诉求优势,结合农村“三权抵押”试点制度,制定对比性贷款服务措施,积极、主动地营销农户贷款。 三、进一步加大涉农信贷改革力度,简化农户贷款手续,取消一切不合理收款,切实降低农户贷款价格,并进一步优惠贷款利率的执行,消除了过去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利率“当头”的方法,有效税收优惠政策 四、涉农保险机构将进一步扩大农户贷款保险范围,确保保险覆盖农户种养殖业的全部产业链,使农业保险真正发挥农户生产经营的保护和护卫作用。

“涉农金融机构不能躺在优惠政策上乐不思蜀”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各涉农金融机构要真实反映农户贷款情况,防止数据造假,并防止其他作为农户贷款名将的非农贷款被记入农户贷款考核,领取国家税收优惠补贴的行为。 财政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农户优惠贷款的审查监督力度,防止各种虚假事实的发生,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的作用。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涉农金融机构不能躺在优惠政策上乐不思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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