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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备受瞩目的《收钱道路管理条例》(修订意见征集稿)公布,迄今为止讨论的“是否应该收钱”、“如何收钱”等问题备受关注。

从高速公路、零起点到里程数世界第一; 从高速公路管理、交通工具融资集资到国债“借、用、还”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随着我国公路的“高速变化”,法律法规当然也需要升级,更加系统化。 这是这次修改的背景。 根据修订版,未来将构建“以非收款道路为主、收款道路为辅的两条道路体系”,采取“收税”和“收款”并行的方法。 有学者认为,许多调整体现了用法治思维护卫改革的努力。

“收钱公路,别把选择题当是非题”

近年来,公众对“脚下之路”不仅在服务、质量方面,在知情同意方面也更为紧迫,特别是为什么要收钱、怎么收、多久收等 因此,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措施一旦写入法律文书,引起各方关注或声张是正常现象,也应充分吸收其中的合理意见。

“收钱公路,别把选择题当是非题”

事实上,收钱的道路政策经常引起舆论的风波,这与公众存在的两种观念错误无关。 其一,高速公路姓“公”,不应该收钱; 其二,高速公路在债务到期后,无论是否还清,都应该停止取钱。 为什么是“误植”? 其实,“没有免费的午餐”在海外收钱的政策上也逐渐成为共识,不收钱就要收税,这不是“收”和“不收”的是非,而是“收税”还是“收钱” 在我国,“特殊税收和常规公共财政预算不能承担所有道路建设、养护、管理和偿债的资金诉求”,因此“一律”有点武断。

“收钱公路,别把选择题当是非题”

话虽如此,但根据修订稿,收钱道路的门槛在上升,范围在缩小。 “取税”与“取钱”并行,向97%左右的普通道路招聘者征税以示公平,向3%左右的高速公路招聘者取钱以示效率。 在这种意义上,政府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开绿灯收钱,也没有设立“路障”阻止收钱。 兼顾基础、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高效、高水平的通行服务,有兼顾不同道路使用者权益的意图。

“收钱公路,别把选择题当是非题”

改革总是包含着公众的期待; 期待也是从改革中看到实效的高要求。 改革运动要顺应各方呼声,特别要充分征求意见,吸收合理意见,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正如修订版中专门列出“收钱公路新闻公开”的部分,详细列举了收钱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公开的复印件目录。 募集这样的民意,也应该贯彻阳光施政改革的努力。

“收钱公路,别把选择题当是非题”

收钱的道路从建设、招聘到养护、管理,不是单纯的“钱”问题,其涉及的好处主体之多、协调规模之大、统一范围之广,既是监管的挑战所在,也是改革之多和之杂。 正如世界银行报告的标题所示,“中国高速公路:连接公众和市场,实现公平快速发展”,将在改革的深水区突飞猛进,现代化的高速公路互联网将成为“全国人民的优质资产”。

“收钱公路,别把选择题当是非题”

(文案是作者的独立观点,不代表通过互联网的角度。 )

来源:澎湃商业网

标题:“收钱公路,别把选择题当是非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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